为深入挖掘并生动展现传承中华美德、彰显时代风貌的感人故事,分享创新公益项目的理念与实践智慧,搭建跨界交流平台,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,持续推动关爱行动项目的优化升级,为深圳关爱行动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,现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二十二届深圳关爱行动“感动深圳”关爱案例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类别
(一)年度爱心人物
总体标准是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。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;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,家庭关系和谐,在文明
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,群众广为颂扬;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;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;追求崇高理想,甘于无私奉献,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。
(二)年度爱心家庭
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、彼此扶助、相濡以沫,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、舍己为家、尽心尽责;注重尊师重教、言传身教,注重子女思想品德、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;弘扬家和万事兴、忠厚传家久、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;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、公益活动,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,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,为他人排忧解难的家庭。
(三)年度爱心社区
组织健全,管理规范,环境卫生,治安良好,公共活动丰富,能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,有文明实践品牌项目;在基层治理中采用创新方法,如通过数字化管理、居民参与式治理等提升治理效能;在民生服务方面形成可复制的关爱样本,如老年人关怀、儿童教育支持等,切实解决居民需求;社区氛围和谐,居民满意度高。
(四)年度爱心企业
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,不断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,关心员工生活,提高员工福利待遇,保障员工权益,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,劳动关系和谐;注重人文关怀,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,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;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用创新商业模式解决社会问题,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品牌形象,带动行业向善发展。
(五)年度公益机构
在公益服务中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性;通过创新方案解决社会问题,形成可复制的公益模式;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,能够有效利用社会资源,推动公益事业发展;成立2年以上,架构健全、管理规范,且在深圳市、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、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,或在国家、其他省市登记的社会组织驻深机构。
(六)年度创意项目
切合深圳关爱行动主题,在关爱内容、关爱模式、关爱理念等方面有所创新,积极利用新科技新技术(如互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区块链等)解决民生难题,提升关爱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;通过跨界合作探索公益新模式,提升公益活动的创新性;项目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可推广性。
(七)年度市民满意项目
以市民需求为导向,切实解决民生问题;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市民参与和反馈,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;项目成效显著,市民满意度高,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。
(八)年度感动瞬间
记录引发全城共鸣的温暖时刻,展现深圳市民文明之美、助人之美、奋斗之美、生命之美,包括但不限于在危难时的奋不顾身、困难前的永不退缩、助人时的不求回报。
(九)年度特别贡献
在关爱行动的组织发动、理念传播、项目孵化、资源整合、实施效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,或创新性地解决了社会问题,或致力于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,显著推动了深圳关爱行动以及全市公益事业发展壮大的个人、团队、机构或项目。
(十)年度特别致敬
在深圳特区建设历程中不畏艰难、勇于开拓,积极参与特区各项建设事业,创造具有里程碑意义的“第一”,不仅以其辉煌成就深远影响了深圳的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,更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深圳特区敢为人先、追求卓越的精神,激励着新一代奋斗者勇往直前的个人或团体。
二、征集要求
(一)各单位对推荐的案例要严格审核,把好政治关、事迹关、材料关,确保推荐质量,尤其对推荐的爱心人物、企业、机构、家庭和社区,要摸底考察、审查核实、广泛征求意见,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、存在违法犯罪案底、违纪案底以及市场监管、税务、环保等其他违规情况。
(二)推荐案例既要有生动感人的故事,又要有准确具体的数据为依据,不弄虚作假、不含混不清、不夸大其词,做到主题突出、事迹真实、表述清晰、数据准确、格式规范。
(三)推荐案例的主要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,时间截至2024年12月。
(四)往届已经当选过“十佳爱心人物”(“最具爱心人物”)或“十佳爱心家庭”(“最具爱心家庭”)的,不再参加本次案例征集。
三、报送流程
各单位网上填报推荐信息后,下载打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关爱办。具体流程如下。
(一)网上推荐。登录(px.szguanai.com/2025/)“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”界面,填写推荐信息(新用户须先注册后登录)。网上填报时间:2025年3月24日(星期一)至4月1日(星期二)
(二)加盖公章文件报送。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3日(星期四)前,将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,将电子扫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zgaxd2018@163.com,或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深圳市关爱办施依蓝。
案例征集期间如有疑问,可来电咨询
施小姐 83519306
杨小姐 835193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