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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届年度关爱事件
《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》正式发布,设立“长期护理保险”
2020年11月8日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《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》,明确以特区立法的方式,建立深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深圳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,扩大了参保人员范围,除用人单位职员外,进一步将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,并与深圳市先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相衔接,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。据深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:这是社保五大险种以外的第六大险种,按独立险种、独立筹资、独立运行模式设置,即今后深圳就是“六险一金”了。
编辑:杨敏华